瑞安市旧城建设管理办公室
(瑞安市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)
五年工作总结和五年工作思路
(一)
五年来,我市旧城改造以打造山水人文瑞安为发展主线,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府提出建设温州大都市南副中心的战略布署,围绕旧城改造、文化名城保护和中心城区旧村建设三大中心任务,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,调整旧城改造发展策略,不断加快旧城改造步伐,加大文化名城保护力度,逐步升温城中村建设试点工作。据统计,五年来共实施并完成了环城北路、长春路、沿江东路、虹三B、政法大院旧址、滨江大道等12个改建工程,共拆除危旧房建筑面积20.8万平方米。新建建筑面积71.94万平方米,新增城市主干道面积10.7万平方米,绿地3.1万平方米,工程总投资12.6亿元。启动了牛伏岭、三圣门、白岩桥、第一桥、周湖等城中村改建试点工程,共开展内外业调查22.6万平方米,委托规划设计41.3万平方米,已拆除旧房建筑面积3.9万平方米。旧城改造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,主要实现六大战略性转变和突破:
一、开发方式由“企业操作、无序开发”向“政府主导,市场运作、企业参与”转变。
在旧城改造初始阶段,旧城改建拆迁安置和工程建设主要由开发商操作。由于利益趋动因素,开发商往往过多地追求经济利益,而忽视环境和社会效益。有利可图的地块抢着开发,经济效益差而亟待改造的地块却无人问津。在政府没有投入资金的前提下,强求工程建设资金自求平衡。造成开发商擅自提高容积率、建筑密度,减少绿地以及公建配套,以获取利润,导致旧城改造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不能充分得以体现。针对这种弊端,我们以实施滨江二期为突破口,在开发方式上作出重大调整,加大了政府宏观调控力度,旧城改造地块首次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予以出让,开发商竞得地块后,必须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。而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市政配套工程由政府负责实施建设,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建设单位。开发方式转变有效地改变旧城改造无序状态,改善环境质量,增加了旧城改造工作透明度。
二、安置方式由“单一就地安置”向“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相结合”方式转变。
按照国务院《城市房屋拆迁条例》和《浙江省房屋拆迁安置实施细则》,对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安置政策进行大幅度修改调整,积极引进异地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先进安置方式,采取优惠政策措施,激励引导拆迁户选择异地和货币安置,以减轻安置压力,疏散旧城区人口,最大限度改善居住环境。通过滨江二期实践,实现异地安置2.4万平方米,货币收购1198万元。为配合下阶段实施的邮电路和玉海文化广场建设工程,又在安阳新区征地100亩,兴建异地安置房13万平方米。旧城改造异地安置和货币化收购取得重大突破。
三、开发形态由“表层式改造”向“街区大规模综合开发”转变。
以往旧城改造工程以拓宽道路为主要目的,沿道路表层进行外科手术式改造开发,如解放路一、二期和广场路等改建工程,在一定程度上虽改善了市容市貌和人居条件,但由于地块规模小,不能配足绿地、停车场、公厕等公建配套设施,旧城改造未能实现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的目的。自九八年实施的政法大院旧址改造工程和虹三B改建工程起,旧城改造逐步向街区综合改造开发过渡,并注重公建配套设施建设。以上两项工程均设置地下大型停车场和小区绿地广场。政法大院旧址在解放中路黄金地段,设置2500平方米的城市街心广场,供市民休憩游览。
四、资金筹措从“自求平衡”向“城市经营”转变。
通过成立旧城发展公司,对旧城区工业企业用地进行逐步收购,纳入土地储备中心,向社会公开出让;采取“退二进三”方式盘活旧城区土地,调整用地功能;加强环境建设,以环境优化促进地价升值,获得利润回报;建立旧城改造专项基金,促使资金纳入良性循环轨道,实现滚动发展,基金使用按照“统筹安排,以丰补歉”的原则,投资建设旧城区道路、绿化、地下管线等市政配套工程,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整治以及弥补部分经济效益改建工程。通过滨江二期试点,对规划方案优化和环境建设实现地价升值,融资建设资金近2亿元,该资金将用于城市防洪堤、道路、绿地景观带,安置房工程建设以及拆建区内单位和居民拆迁补偿等,节余部分弥补其它建设工程。
五、改造思路由“单纯危旧房改造”向“文化名城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”转变。
二OOO年二月,我市被列为省历史文化名城来,旧城改造侧重点不仅是改造危旧房,满足新的现代化生活居住的要求,更要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。为此,我们调整了新一轮旧城改造思路,总体目标为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传统,保护和延续城市自然景观风貌,兼顾打造“融千年古城之典雅,滨江城市之秀美,集地域文化之浓郁的基础设施完善、生活环境优良,服务设施齐全的历史文化名城。
六、城中村建设从“集资联建”向“统一开发”转变。
二OO二年前,旧村改造基本上采取集资联建,宅基地分配办法,各村各为自为政。缺乏统一规划、设计、拆迁、建设、安置和管理,规划建设档次较低,基础设施建设滞后,功能配套不齐全,土地资源浪费严重。针对以上弊端,市府颁布了《瑞安市中心城区旧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暂行规定》,明确规定城中村建设归口我办统一管理。为此,我们深入调研和认真反思,逐步理顺城中村建设管理程序,对城中村改造实行了统一规划、统一拆迁、连片改造、配套建设,逐步将城中村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。
(二)
综观五年来的旧城改造工作,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,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:
1、机构职能至今未明确。旧城改造、名城保护和中心区旧村改造等三项职能同房管局、文化局等部门存在交叉,由于责任分工不清,给加大工作力度带来难度。
2、旧城改造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制度尚待健全。
3、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二者矛盾仍十分突出,需进一步科学系统地研究分析,理清旧城改造发展思路。
(三)
今后五年是城市建设掀起新高潮的关键五年。根据我市当前旧城改造形势,今后五年我市旧城改造总体思路:按照“建设温州大都市南翼副中心”的宏伟目标,以“改善环境、继承历史、显山露水”为指导思想,围绕历史文名城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,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,着力塑造城市个性和形象,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推进城市化、现代化进程,努力打造具有山水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。根据总体思路,今后五年旧城改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以飞云江、环城河、西山、隆山为节点,着手城市景观塑造工程。
1、继续实施滨江大道建设工程:完成二期(长春路至渡口)1000米长防洪堤、道路、绿化景观带和房建工程建设。启动滨江大道三期工程(渡口至高速公路桥)和滨江大道东延伸段(飞云江大桥至东山浦口)工程,形成一条3000米长的外滩景观线,充分显示滨江城市的艺术形象。
2、逐步实施邮电路改建工程:启动并部分完成邮电路改建工程,形成旧城区第二条南北交通主干道,并带动解放路北侧、水心街等街区改造。该区将建成集居住、文教、娱乐为一体的旧城西部山水环境空间。
3、加快实施丰湖街改建工程:完成东段旧房改造和环城河治理工作。沿丰湖布置景观绿带,充分显示江南水乡风貌。
二、以公园路、飞云西路、丰湖街、会文里四个历史街区为重点,加快文化名城保护和整治。
1、公园路(忠义街)历史地段:修复玉海楼、利济医学堂等文保单位,整治沿街历史建筑立面,恢复传统文化和商业,开辟玉海文化广场。
2、飞云西路历史地段:整修沿街历史建筑,保留现有手工业作坊,开设瑞安地方特色的食品、手工艺品商业街。
3、丰湖街历史地段:整修硐桥,整治周边建筑和重点保护区内的河道(包括驳坎、临河建筑修复和河道清淤)。
4、会文里历史地段:对该区域的名人故居进行修复,开辟名人故居纪念馆。
5、东塔纠偏修复工程:完成东塔纠偏修复工程,按文保单位保护要求,对保护范围内的建筑、环境进行整治。
三、以第一期城中村改造试点为依托,全面推进旧村改造进程。
1、完成牛伏岭、白岩桥、第一桥、三圣门和周湖村等旧村改造试点工作。
2、大力推广试点村取得的成功经验,有序推进中心区旧村改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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